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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释经学手册(基督教释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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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撒母耳记下四章经文解释,详细查经

撒母耳记下四章经文解释,详细查经:

【撒下四1】「扫罗的儿子伊施波设听见押尼珥死在希伯仑,手就发软,以色列众人也都惊惶。」

〔吕振中译〕「扫罗的儿子伊施波设听见押尼珥死在希伯仑,他的手就发软;以色列众人也都惊惶。」

〔暂编注解〕押尼珥一死,伊施波设顿失依凭,他的从众也人心涣散。其中二人随后且刺杀他们一度拥戴之王,向大卫邀功(5~8节)。

“手就发软”。即失去他的勇气。

押尼珥是伊施波设王朝的柱石,对王朝的存亡举足轻重,难怪伊施波设与以色列众人听闻他的死讯后感到手足无措。

手就发软。押尼珥一死,伊施波设的力量就没有了,并且这位王知道他的事业注定失败了。以色列人也都惊惶,因为押尼珥一直是实力掌权人。他们明白除掉伊施波设由大卫来接管国家现在可能只是时间问题了。

◎显然押尼珥虽死,以色列众人的人心也归向大卫,但伊施波设并没有打算放弃王位。

【撒下四2】「扫罗的儿子伊施波设有两个军长:一名巴拿,一名利甲,是便雅悯支派、比录人临门的儿子。比录也属便雅悯。」

〔吕振中译〕「扫罗的儿子有两个人做了游击队长,一个名叫巴拿,一个名叫利甲,都是便雅悯子孙比录人临门所生的:因为比录也算是属于便雅悯。」

〔暂编注解〕「比录」:原为基遍城邑(书9:17),后归便雅悯支派。(书18:25)

军。希伯来文是gedudim,“抢劫队”(见撒下3:22)。

比录人。比录是基遍的一座城(书9:17),分配给了便雅悯支派(书18:25)。一般认为是在el-Bīreh附近,在耶路撒冷以北约10英里(16公里)。

●「军长」:字义是「军事将领」。当时的军队可能是一种佣兵制度。

●「巴拿」:字义是「忧伤痛苦」。

●「利甲」:字义是「骑师」。

●「比录」:字义是「多井之地」。 书 9:17 记载比录用欺骗的手段与约书亚立约,是属于基遍的四个城市之一。

●「临门」:字义是「石榴树」。

2-3 这是下文5节起的导言。

【撒下四3】「比录人早先逃到基他音,在那里寄居,直到今日。」

〔吕振中译〕「比录人早先逃到基他音,就一直在那里寄居、直到今日。」

〔暂编注解〕「基他音」:亦为便雅悯人村落,比录人以前逃到这里大概是因扫罗杀基遍人之故(21:1-14)。

基他音。字面意义是“两个迦特”或“两个酒榨”。基他音的确切地点不知。便雅悯人从被掳到巴比伦归来之后住在这座城里(尼11:33)。比录人逃走可能发生在扫罗残忍地攻击基遍人的时候(撒下21:1,2)。如果是那种情况的话,那么基他音可能就在扫罗统治地区之外的某个地方。

●「基他音」:字义是「两个酒醡」。比录人逃跑的原因,可能跟撒下 21:1-2 所记载扫罗违约杀死基遍人有关。

【撒下四4】「扫罗的儿子约拿单有一个儿子,名叫米非波设,是瘸腿的。扫罗和约拿单死亡的消息从耶斯列传到的时候,他才五岁。他乳母抱着他逃跑,因为跑得太急,孩子掉在地上,腿就瘸了。」

〔吕振中译〕「扫罗的儿子约拿单有一个儿子、两脚残废;当扫罗和约拿单的消息从耶斯列传到的时候、他纔五岁;他乳母抱起他来逃跑,因为慌慌张张逃跑,孩子掉下来,腿就瘸了:他的名字叫米非波设。」

〔暂编注解〕本节为9章记述约拿单的儿子米非波设的伏笔。“米非波设”原义为“羞辱者”(比较二8注)。他又名“米力巴力”(代上八34),义为“与巴力争辩”。

“耶斯列”。非利士人与以色列人开战的平原(撒上二九1,11)。关于“米非波设”的名字,参看历代志上八章34节的脚注。他的事迹续载于撒母耳记下第九章。他因为瘸腿而失去做王的资格。

有关米非波设的事迹见9章。本节大概表明伊施波设身亡后,扫罗唯一可承继王位的儿子就是瘸腿的米非波设了。

有一个儿子是瘸腿的。叙述到这里似乎有一个中断。之所以介绍关于约拿单的这个儿子的事件,是因为要说明扫罗家在那个时候由于伊施波设的死几乎要灭绝了。约拿单的儿子似乎是唯一的另一个王位继承人了。

●「米非波设」:字义是「终结偶像」, 代上 8:34 9:40 称呼为「米力巴力」,应该历代志上保存的是原名,后来为了避免用「巴力」将之改为「波设」。 撒下 21:8 有另外一个「米非波设」是扫罗和利斯巴生的。

◎当时的国王主要工作就是率领军队打仗,因此瘸腿变成一个重大缺陷,让米非波设无法继承王位。扫罗的后裔中,强壮有能力的打仗去世了(如约拿单),剩下的一个瘸腿,一个软弱(大将军押尼珥死了就慌张),显然是无以为继了。

【撒下四5】「一日,比录人临门的两个儿子利甲和巴拿出去,约在午热的时候,到了伊施波设的家,伊施波设正睡午觉。」

〔吕振中译〕「比录人临门的儿子利甲和巴拿出来,约在日中炎热的时候到了伊施波设的家;伊施波设正睡午觉。」

〔暂编注解〕巴拿和利甲不明大体,昧于大局,以为可杀旧主取得大卫的赏识;不知此举适足陷大卫于大不义。他下令把二人杀了,砍断杀人的手和报信的脚,挂在希伯仑的池旁示众,同时厚葬伊施波设(12节)。

他处理押尼珥和伊施波设二人被杀事件,手法公正,态度光明磊落,赢得众人赞美,相信他确为神所拣选的人(三36;五2)。

午觉。他正在午休。这在许多东方国家是一个常见的习惯。

●「午热的时候」:「热的时候」。

●「睡午觉」:在当地午饭之后,是一天最炎热的时间,人们常常都会用来午睡。

【撒下四6】「他们进了房子,假作要取麦子,就刺透伊施波设的肚腹逃跑了。」

〔吕振中译〕「」

〔暂编注解〕「那家守门的女人正在簸麦子,竟打盹睡着〔传统:看哪,他们进到屋中,假作要取麦子,就刺透伊施波设的五脏〕;利甲和他兄弟巴拿就溜进去。

他们进入屋子的时候假装“ 取麦子”,大概是为士兵取麦子。

取麦子。这部分的叙述在各种版本中的解释各异。希腊文版旧约圣经七十士译本解释为:“看那,这家的守门人[女性]扬净了麦子,并且她打盹睡着了。”拉丁文武加大译本也把过失归给了守门的妇人。亚兰文译本根本没提到麦子。

●「他们」进了房子:原文是「阴性」,意义是「她们」。

◎ 4:6 的原文有点难解释,直译是「她们进了房子,要取麦子,刺透伊施波设的肚腹利甲和他哥哥巴拿就逃跑了」。另外七十士译本作「房屋守门的在筛麦子,她(女性)困倦睡着了,利甲和他的兄弟巴拿就暗暗进去」。两种版本都有圣经翻译学者拥护。

◎ 4:6 是整个事件的简要说明, 4:7 则是事件的完整描述。

【撒下四7】「他们进房子的时候,伊施波设正在卧房里躺在床上。他们将他杀死,割了他的首级,拿着首级在亚拉巴走了一夜,」

〔吕振中译〕「他们进屋子的时候,伊施波设正在卧房里躺在床上;他们把他一刺,便杀死他,割了他的头,拿着那头,走了亚拉巴的路、走一整夜,」

〔暂编注解〕“亚拉巴”。(比较二29)。

拿着他的首级。他们的目的是要把首级带给大卫,作为伊施波设已死的确据。因为伊施波设是在中午被杀的(5节),所以刺客们必是在光天化日之下把他的首级带走的。要是他们就这样在大白天带着首级走的话,可能是把首级装在一个麦袋里的(见6节)。

经过平原。即,经过亚拉巴,或约旦河流域。

●「亚拉巴」:「沙漠旷野」、「干草原」,指的是约旦河谷到死海的干旱地区。连夜走这条路是为了避免遇到人。

【撒下四8】「将伊施波设的首级拿到希伯仑见大卫王,说:“王的仇敌扫罗,曾寻索王的性命。看哪,这是他儿子伊施波设的首级,耶和华今日为我主我王,在扫罗和他后裔的身上报了仇。”」

〔吕振中译〕「将伊施波设的头带到希伯仑去见大卫,对王说:『看哪,这寻索你性命的、你的仇敌扫罗的儿子伊施波设的首级在这里呢;永恒主今日为我主我王在扫罗和他后裔身上报了仇了。』」

〔暂编注解〕「耶和华今日 ...... 报了仇」:两位军长声称他们弑君的举动是奉神的谕旨。

曾寻索王的性命。这两个军长可能在扫罗搜索大卫的军队中扮演了积极的角色,他们可能认为在大卫的心中有一种相似的对扫罗和扫罗家的敌意与憎恨的精神,就象扫罗对大卫的精神一样。憎恨通常会招致憎恨,并且一方的苦毒常常遇到另一方的苦毒。

耶和华报了仇。尊荣神并维护神圣的事业并不是推动这两个刺客的动机。他们刺杀伊施波设是因为他们寻求自己的私利,并不是为了大卫的好处,并且他们说的话目的在于唤起他感谢他们的心,从而他们可以获得丰厚的奖赏。这两个人犯有的罪行应受惩罚而不是奖赏。

◎ 4:8 说得漂亮,好像这两个人是替天行道,帮神执行了他的公义。这种时候难免有些机会主义者会冒进,他们心中想得当然是「杀掉新王的敌人,自然会获得新王赏赐,再把理由弄成『天佑我王』,不就毫无破绽?」我们会在紧急的时候做超过公义要求的事情吗?

8~12 两名刺客以为杀死伊施波设会得到嘉奖,结果却被处死,而且被砍断手脚的尸体,最后公开示众,彻底地蒙羞四11 伊施波设被称为“义人”,因为他未曾因任何恶行或罪行而有罪。他只是在押尼珥的鼓励下,于扫罗死后取得王位。

【撒下四9】「大卫对比录人临门的儿子利甲和他兄弟巴拿说:“我指着救我性命脱离一切苦难、永生的耶和华起誓:」

〔吕振中译〕「但是大卫却回答比录人临门的儿子利甲和他兄弟巴拿说:『我指着那赎我性命脱离一切患难的永活永恒主来起誓:」

〔暂编注解〕「我指着 ...... 耶和华起誓」:大卫从个人的经历指证二人说谎,神拯救义人(参11),不会枉杀他们。

救我性命。大卫已经变得十分熟识神和他公义与正直的道路。耶和华曾屡次介入拯救了大卫的性命,并使他的仇敌苦恼。大卫乐于把复仇留给耶和华(申32:35;参罗12:19;来10:30)。他不需要犯罪的人说明他脱离麻烦。

9-12 大卫杀掉变节弑君的二人:表明自己与伊施波设之死无关。

【撒下四10】「从前有人报告我说,扫罗死了,他自以为报好消息,我就拿住他,将他杀在洗革拉,这就作了他报消息的赏赐。」

〔吕振中译〕「从前有人向我报信说:“看哪,扫罗死了”,自以为他是个传好消息的;我就抓住他,将他杀在洗革拉;这就是我给他做传消息的报偿。」

〔暂编注解〕看一15及一2注。

将他杀在。这一子句可以这样译为:“我将他杀在洗革拉,那就是我对他所报消息的赏赐”(见修订标准本;参撒下1:2-16)。

●「将他杀在洗革拉」:参考 1:2-16 的记载。

10-11 大卫表示扫罗之死虽对他有利,他也不放过自称杀死扫罗并来向他报信的亚玛力少年,何况伊施波设是个没有作恶的义人(11),杀他的二人更应该血债血偿。

【撒下四11】「何况恶人将义人杀在他的床上,我岂不向你们讨流他血的罪、从世上除灭你们呢?”」

〔吕振中译〕「何况恶人在义人家里将他杀在床上,我现在哪有不从你们手里讨流他血的罪,而将你们从地上肃清呢?』」

〔暂编注解〕义人。这句话并不是有意对伊施波设的道德质量做一个完全的评价,而只是声明这个王的品格没有犯该死的罪。

讨流他血的罪。大卫向这两个杀人犯提了一个问题。他把他们所做之事的真相呈现在他们面前,他们自己可以判断他的决定是对还是错。他们只能有一个答案,就是被定罪—他们有罪该死。公义要求执行死刑,并且被告没什么可自我抗辩的。

许多人处在大卫的位置都不会像大卫这样思路清楚判断明智。他们可能会认为这两个刺客是真正的爱国者,可敬的公民和朋友。实际上是谋杀的行为他们可能解释为公义和必要的行为,是为国家的最好利益而行的。杀人犯本人也盼望并且确实预料他们的行为会被那样解释。但是大卫从外在的伪装看到了内里,正确地探知了他们自私、邪恶的动机。既然谋杀适合他们的个人利益,他们就毫不犹豫地去做了。他们假装是大卫的朋友,但是通过背叛他们所侍奉的那个人,他们就证明了自己不配做以色列国的公民。只要形势的变化使大卫处于不利的情形,他们就会毫不犹豫地杀死他就像他们杀死伊施波设一样。这种人是不能信任的。他们不配活着,并且借着沉默,他们就向国民表明他们认为自己得到的判决是公正的。

除灭你们。字面意义是“消灭你们,”或“毁灭你们。”希伯来词ba`ar此处译为“取走,”这里使用的形式是取走邪恶或恶行(申19:13,19;等等)。杀人犯的罪行污秽了大地,只有通过流他们血才能补偿,因他们流了无辜之人的血(民35:33)。

●「义人」:「公义的」、「无罪的」。大卫认为伊施波设是无罪的人,但他没有承认伊施波设是「神的受膏者(类似真命天子)」。

【撒下四12】「于是大卫吩咐少年人将他们杀了,砍断他们的手脚,挂在希伯仑的池旁;却将伊施波设的首级,葬在希伯仑,押尼珥的坟墓里。」

〔吕振中译〕「于是大卫吩咐青年僮仆将他们杀掉,砍断他们的手和脚,挂在希伯仑池旁边;却将伊施波设的头埋葬在希伯仑押尼珥的坟墓里。」

〔暂编注解〕大卫吩咐将二人的手脚挂起来示众,使他人不敢再藉行刺邀功,而伊施波设的首级则礼葬。

挂在池旁。是一个公共场所,在那里所有人都能看见他们的尸体。砍断手脚增加了这两个罪犯的羞耻,并且将他们的尸体在公共池旁悬挂示众使这事广为人知。这种待遇对所有人都是一个可怕的警告,说明此类罪行必不蒙赦免。

伊施波设的首级。作为个人来说,伊施波设已显明了自己没有什么不名誉的罪,没有理由不按照体面的葬礼埋葬。

●「希伯仑的池旁」:这应该是当地最热闹的地方。

● 4:12 大卫对利甲和巴拿惩罚比 1:15-16 处罚亚玛力人少年还严厉一些。由 4:11 也可以看出大卫认为「杀无辜者」比「杀耶和华受膏者」最更重。

◎在奉承之中,我们还能够分辨善恶吗?

什么是经院哲学?最著名的代表人物

从十二世纪初开始,因为十字军运动,西欧的文化受东方的希腊思想,尤其是亚里斯多德思想的影响,而产生了一种新的文化运动,它对欧洲生活的多方面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最后导致了文艺复兴和改教运动,这种运动注重运用人的理性,来研究一切事物.教会也借此重新组织教义、信条,加以系统化,并且以理性来证明信仰,在十二、十三世纪经院哲学登峰造极,以后就衰落下去,它的精神为新兴的大学所继承.

绝大多数经院哲学家为多米尼古修道会(道明会)修士,他们的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圣经是唯一绝对可靠的神的启示 2、圣经的解释必须根据遗传(即教皇和大公会议的决定以及教会的释经) 3、认为亚里斯多德(逻辑学)[1]和柏拉图的哲学方法,具有权威性 4、接受纯正的基督论与三一神论 5、偏重律法主义超过恩典,功德善行超过救恩.

释经灵修:里面的割礼(罗2:25-29)

经文:罗马书2:25-29

一、观察

1、经文要点/结构分析

A     25    犹太人:犯律法不算割礼

B     26    外邦人:守律法就算有割礼

A’    28    外面的割礼:肉身的割礼并非真割礼

B’    29    里面的割礼:心里的,在乎灵

A和A’都指向犹太人,说明仅仅受割礼不能使他们免受审判。A以不行律法来否认他们割礼的有效性,A’则以外面、肉身的割礼来否认割礼的有效性。

       B和B’都指向未受割礼的外邦人。B是以假设的方式说未受割礼的外邦人若受律法实际就算为受割礼。B则说明真正的割礼是借着圣灵,在人心中施行的,指向基督徒才是真受割礼的人。

2、对比和对照

行律法vs犯律法

算是有割礼vs算不得割礼

未受割礼vs受割礼

真犹太人vs犹太人

里面vs外面

灵vs仪文

从人来的vs从神来的

3、连接词

因为(25节开头,和合本未译):将论证连接到犹太人错误的前提:领受律法和割礼的犹太人可以免于神的忿怒,说明他们将要受忿怒的原因是未行律法。

若……:若行律法,割礼才有益。

若……:若不行律法,割礼就算不得割礼。

所以:因为行律法割礼才有益,所以未受割礼的人若行律法,就算为割礼。

若……:假设未受割礼的守律法,就可以算为有割礼。

因为:解释割礼为何不能保证得救,因为真正的犹太人(立约子民)是在里面、心里、圣灵里与神有关系的人。

4、有没有不易理解的词汇

益处:神称义,不受忿怒的益处。

割礼:亚伯拉罕之约的外在记号。

仪文:律法。

二、解释和厘清

       律法和割礼是犹太人作为圣约子民的两大支柱,也是他们自以为能逃脱神的忿怒的两大凭借,他们认为领受律法,实施割礼便得着末世救恩的保障。保罗在“按行为审判”的原则后,紧跟着处理律法和割礼的问题,要点都是若没有遵行律法的行动,领受律法和实施割礼并不能逃脱神的忿怒。

       25节以“因为”开始,将论题连接到犹太人的自恃—领受割礼的圣约子民怎能和外邦人一样承受神的忿怒?往下保罗就说明他们必要承受忿怒的原因。25-27主要处理行律法、割礼和救恩的关系,说明领受割礼却未遵行律法不能保障末世救恩。28-29节则主要处理圣约子民的身份问题,说明仅仅有仪文和割礼的人并不是真正的圣约子民,没有救恩的保障。也即是说,25-29延续1-16节,继续说明犹太人为何不能逃脱将来的忿怒。

       A     25a割礼有益:行律法(犹太人)

              B     25b  算不得割礼:犯律法(犹太人)

       A’    26    算是有割礼:行律法(外邦人)

              B’    27    行律法的审判犯律法的(外邦人)

       保罗在25节说明割礼的原则,26-27节则将这个原则应用到外邦人身上。无论是外邦人还是犹太人,真正能保证末世救恩的是遵行律法,而非领受割礼。

       犹太人极为看重割礼,因为这是上帝立约子民的记号。在创世记17章中,神要求亚伯拉罕的后裔遵行割礼,作为立约的证据,凡受割礼的人就是神立约的子民,未收割礼的则是背约的子民,必须从民中剪除。这样,割礼作为上帝立约子民的标记是毫无疑问的,但问题是割礼作为外在记号并不意味着立约的关系生效,因为若不遵行立约的条款—律法—约便无法生效。当时的犹太人将受割礼与盟约的生效等同,因此断定自己必要享有末世的救恩,不至下地狱,承受灭亡。

       保罗却强调割礼本身并不能保障末世的益处,唯独遵行律法才能使割礼代表的盟约关系生效,使人得着末世救恩的益处。犹太人虽然受割礼,但因为违背立约的条款,在上帝面前是背约者,因此并不能得着约中应许的末世福分。

       保罗将犹太人与上帝的立约关系放置到末世审判的原则下判断,既然神末世审判的原则是按行为,那么立约的记号—割礼—就无关紧要,要紧的是遵行律法的行为。并且,若神末世审判的原则是遵行律法的行为,那么未受割礼的外邦人若能守律法,自然能得着末世的救恩,并且若未受割礼的人全守律法,自然就显出犹太人的罪,以至于他们被定罪。

       留意,保罗在这里并非说外邦人真能全守律法,以此获得末世的救恩,而是以假设的方式来说明救恩的原则。就真实情形,并没有一个外邦人能全守律法。保罗也不是在教导人通过行律法去获取救恩,而是要以“行律法”揭露人落在审判之下的事实。

       既然圣约生效的条件是行律法,那么对于圣约子民的身份就需要澄清。犹太人一直以为受割礼就成为圣约子民,保罗却宣告肉体、血缘上的犹太人不算真犹太人,也即不是真正的圣约百姓。

       A     28a外面作犹太人的,不是真犹太人

              B     28b  外面肉身的割礼,也不是真割礼

       A’    29a  惟有里面作的,才是真犹太人

              B’    割礼是心里的,在乎灵,不在乎仪文

       保罗以“外面”和“里面”来说明“割礼”和“真割礼”、“犹太人”和“真犹太人”。圣约子民的身份不取决于外在的血统、割礼,而取决于内在的事实。旧约圣经中神也不断呼吁以色列人要在内心受割礼(利26:41;申10:16,30:6;耶4:4,9:25-26;结44:7-9),一旦内心受割礼进入真正的盟约关系,百姓就会爱耶和华,顺从耶和华(申10:16,30:6)。

值得留意的是,先知耶利米说:“耶和华说,看哪,日子将到,我要刑罚一切受过割礼,心却未受割礼的,就是埃及,犹大,以东,亚扪人,摩押人,和一切住在旷野剃周围头发的。因为列国人都没有受割礼,以色列人心中也没有受割礼(耶9:25-26)。”这是指着受割礼的犹太人宣告将来的审判,证实保罗的宣告。

保罗以“仪文”与“灵”作对比,“仪文”指律法的文字,“灵”指圣灵,强调心灵的割礼,爱和顺从不能借着律法生发,唯独借着圣灵才能作成,这也是旧约先知所预言的(耶31:31-34,结36:26-27)。借着行律法能得着人的称赞,但却无法得着神在末世的称赞—称义,唯独心被圣灵更新的人才能得着末世的称义。

简单说,保罗说人无法通过律法和割礼成为真正的立约子民,唯独耶稣通过圣灵救赎的人才是神立约的子民,得以在末世得着救恩。这意味着拥有律法和割礼的犹太人此时正在神的忿怒之下,必须圣灵的救赎。

三、反思和应用

(一)立约关系的成全

       犹太人以为领受律法和割礼便成全了立约关系,但保罗却宣告履行立约条款—律法—才能成全立约关系,将犹太人逼入死角,面对必受审判的现实。

律法作为盟约的条款赐给犹太人,应许遵行者受奖赏,警告违背者受刑罚。违背律法的犹太人本当受刑罚,但他们却诉诸立约子民的身份,以领受律法和割礼作为证据来建立错误的救恩确据。

       但身份并不意味着成全,正如拿着学士学位不意味着真有相应的事实,领取结婚证并不意味着婚姻关系成全。特别就立约子民的身份而言,要求的是圣约关系的本质,“神作百姓的神,百姓作神的子民”,信神、爱神、事奉神、顺服神,过讨他喜悦的圣洁生活。律法正是神人关系的指引,教导神的百姓如何信神、爱神、事奉神、顺服神,过圣洁生活。当百姓悖逆神,违抗律法的时候,立约的关系就是被毁坏的,有名无实,即便他们有割礼作为外在的标记。

可笑的是犹太人在完全没有盟约生活,没有享受盟约关系的前提下要求盟约中的赏赐,就如同天天在外面鬼混,未和妻子同房的丈夫要求妻子生小孩一样。他们里面有极深的虚谎和自欺。

       今天的我们也同样容易落入这种虚谎和自欺中,以基督徒的身份替代盟约关系的实质,或者以洗礼替代盟约关系的成全。仿佛我受洗了,我就是基督徒,我就享有与基督联合的关系,我就活在与他活泼的相交中,我就享有他所赐的属灵福分。其实不然,当我宣称是基督徒,但是毫无属灵生活的实际,没有与基督相交的真实,过得和无神论者一样,岂能声称自己是基督徒呢?很可能我不过是徒有其名的“挂名基督徒”而已!

基督徒的身份意味着归属基督,跟随基督,信靠基督,爱基督,事奉基督,顺服基督,过讨他喜悦的圣洁生活。只有如此,我才真正享有盟约关系的实在。当然,这不是我自己作成的,而是基督藉着圣灵在我里面作成的,他在我里面作成信,这信又生发爱,这爱又生发敬拜、事奉和顺服,一切都是他的恩典,而非我的功德。换句话说,这盟约关系的实质是他定意作成,在他的拯救行动中必须发生的实际,我拥有这实际就显明我在约中,我若没有拥有这实际,却宣称自己在约中,这就是虚谎和自欺。

更要紧的是,只有我与基督有真实的盟约关系,才能成全上帝要求的盟约关系。上帝要求对律法的完全顺服,基督在盟约关系中将他的完全顺服归算给我,我才能逃脱将来的审判。堕落的我无法靠自己的顺服去满足上帝永恒的要求,唯独信靠耶稣,抓住耶稣的救恩,进入与他的盟约关系,与他联合,与他的赦罪和顺服联合,我才能成全末世与父神的盟约关系。

(二)仪文和圣灵

       保罗区分外在和内在,外在指肉体、律法、割礼,内在指心里、圣灵。人无法凭着外在的得着神的赏赐,肉体无法满足律法的要求,割礼无法成全盟约的实质,因为人的心是石头心,无比刚硬和顽梗,决不肯信神、爱神、事奉神、顺服神。唯独圣灵的重生才能使人的石头心成为肉心,使人能够信神、爱神、事奉神,顺服神,也唯独圣灵能够有效地使人与基督生命联合,享受基督的赦罪和称义,以及与神和好的关系。

       这样,圣灵就成为我生命的关键,是否被圣灵重生就成为我永恒命运的决定性因素。若不被圣灵重生,无论我在肉体中行多少的敬虔行动,参与多少的宗教活动,有多少的善行,这都是肉体、都是仪文,我必要承受永恒的忿怒。因为我既无法全守律法,又未能与基督联合,享有他里面的赦罪和称义。为此,我需要校验我是否是被圣灵重生的人,我有没有圣灵重生的生命特征,我有没有对基督真实的信心,有没有圣灵更新的生命样式,有没有成圣的果子。

       若我是已经重生的人,我就不能积蓄活在仪文和肉体里,而是要活在圣灵当中,我关注的就不是外在的一切,依凭的就不是外在的一切,而是圣灵浇灌的一切。我关注的焦点不是有没有守主日,有没有读经、祷告,有没有传福音,有没有领圣餐,而是有没有在与基督的交往中,有没有信心,有没有爱心,有没有感恩、奉献,有没有事奉、顺从。这一切外在的行动若没有圣灵成就的鲜活的属灵关系,那就仍旧是仪文。我依凭的不是外在的一切,我不在自己的敬虔里得满足,而是在基督的敬虔里得满足;不凭着遵行律法得人称赞,而是凭着基督的顺服得神称赞,我不用在人前表演,只需要得着基督。

(三)应用

1、不要以外在的身份自欺,关注自己是否鲜活地活在盟约关系的实际中。

2、看重基督的救恩,圣灵的重生。

(四)祷告

主,你知道我的生命中有很多不真实,我的生命与蒙召的恩不相称,与盟约子民的实际不相称,我渴望享有盟约关系的实际,真实地以你为我的神,以自己为你的子民,信靠你,爱你,事奉你,顺服你,求你藉着圣灵在我里面成全我所愿的!你也知道我常常看重人的称赞,喜欢藉着外在的行动去博得大家的赞赏,但求你使我有内里的诚实,使我有圣灵生发的敬虔,从里而外的,真实的虔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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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约圣经释译是否有更好的解释

《圣经》本就是很难解释的天书,

诗篇19篇4节早就明白地告诉世人:“他的量带通遍天下,他的言语传到地极。可见造物主赐给世人眼皮底下的真信息──天书有二本;一本就是带通遍天下的量,即带通宇宙万物有规律运行的96%(量)的这本活的大《圣经》;还有一本“他的言语传到地极”就是造物主所默示、人手所写的,留给世人的真信息──具有灵意的文字符号《圣经》,二者是合一的;

活的大《圣经》走到那一步,造物主的灵就向你解开文字符号《圣经》的那一节;凡科学能发现的都写在文字符号的《圣经》里;凡文字《圣经》记载的、这本大宇宙的《圣经》都能找到。

申命记29章29节说:“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神的;惟有明显的事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好叫我们遵行这律法上的一切话。”

文字符号的《圣经》中,造物主的话又分为二:

但以理书12章4节说:但以理阿,你要隐藏这话,封闭这书,直到末时。必有多人来往奔跑(或作切心研究),知识就必增长。

《圣经》虽然都是白话文,因为每个字眼里面都有灵意,所以属耶和华我们神的“隐秘的事”,天上人封闭的书,时间未到,没人能打开。

天上人为让人类分宗立国、繁衍昌盛通过摩西交给世界,如:“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当孝敬父母”等等。即造物主明白告诉世人,向人公开点明的,“明显的事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人间就作为造就人的首肯条例,各国各族、即使无神论的民族,凡掌权者也一直作为律法,照着融合于人人心中传至今天。堕落的灵──魔鬼也得顺从造物主的预定,不敢阻拦。

至今为止,为要将“他的言语传到地极”、“这天国的福音要传遍天下,对万民作见证”,世上以《圣经》为“宗教信仰”的人们就是以:“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明显的事,好叫我们遵行这律法上的一切话”造就人的,凡得着又照着行的得救了,但二者是合一的。

现今已是末时,天上人已不再向人隐藏“属耶和华我们神的隐秘的事”,必向多人打开封闭的书。只是看你是否愿意“来往奔跑”?

诗篇78篇2节造物主清清楚楚地告诉世人:“我要开口说比喻,我要说出古时的谜语。”

天上人用比喻给他的子民讲明了所有隐秘的事,这比喻就是引导人类认识活《圣经》,不再向他的子民隐藏了。

所以旧约圣经释译恐怕就是一本好书也不一定,像《圣经秘码》的出版,一位不信耶的记者花了5年时间的调查、研究,惊人地发现这本3000多年前成书的基督教《圣经》,竟然是用计算机程序编排的。

现今计算机面世了,美国和以色列等几位数学家和其它专家用不同的程序,惊奇地发现从拿破伦到罗斯福到希特勒、从荷马到毕加索、从莱特兄弟到爱迪生,从世界大战到中国的唐山大地震、拉宾遇刺……所有的人物和事件都在密码的排列中。

数学界无法反驳的实验,轰动了世界。他们把整本希伯来文《圣经》原文采用计算机跳跃码方式,在字符串中寻找名字、单词和词组,最终找到了一系列相关信息,完成了《创世记等距离字母顺序解码》(Equidistant Letter Sequences in the Book of Genesis)。经过耶鲁大学、哈佛大学、希伯来大学多名数学家验证,以及美国Statistical Science杂志(Institute of Mathematical Statistics的机关期刊之一)的3次复核、数学分析,证实《圣经密码》为巧合的可能性只有25亿分之一;后来研究人员以更高难度测试,发现为巧合的可能性低至50,000亿亿分之一。于1994年8月,正式发表在Statistical Science杂志上,并且成为世界极畅销的书。

  • 评论列表:
  •  嘻友喵叽
     发布于 2023-01-31 18:34:06  回复该评论
  • 的圣洁生活。律法正是神人关系的指引,教导神的百姓如何信神、爱神、事奉神、顺服神,过圣洁生活。当百姓悖逆神,违抗律法的时候,立约的关系就是被毁坏的,有名无实,即便他们有割礼作为外在的标记。 可笑的是犹太人在完全没有盟约生活,没有享受盟约关系的前提下要求盟约中的赏赐,就
  •  忿咬秙暔
     发布于 2023-01-31 12:12:50  回复该评论
  • 历指证二人说谎,神拯救义人(参11),不会枉杀他们。 救我性命。大卫已经变得十分熟识神和他公义与正直的道路。耶和华曾屡次介入拯救了大卫的性命,并使他的仇敌苦恼。大卫乐于把复仇留给耶和华(申32:35;参罗12:1
  •  竹祭远镇
     发布于 2023-01-31 12:55:24  回复该评论
  • 他们自己可以判断他的决定是对还是错。他们只能有一个答案,就是被定罪—他们有罪该死。公义要求执行死刑,并且被告没什么可自我抗辩的。 许多人处在大卫的位置都不会像大卫这样思路清楚判断明智。他们可能会认为这两个刺客是真正的爱国者,可敬的公民和朋友。实际
  •  泪灼挽鹿
     发布于 2023-01-31 21:27:11  回复该评论
  • 判的现实。 律法作为盟约的条款赐给犹太人,应许遵行者受奖赏,警告违背者受刑罚。违背律法的犹太人本当受刑罚,但他们却诉诸立约子民的身份,以领受律法和割礼作为证据来建立错误的救恩确据。        但身份并不意味着成全,正如拿着学士学位不意味着真有相应的事实,领取结婚证并不意味
  •  拥嬉溇涏
     发布于 2023-01-31 11:32:05  回复该评论
  • 「比录人早先逃到基他音,就一直在那里寄居、直到今日。」 〔暂编注解〕「基他音」:亦为便雅悯人村落,比录人以前逃到这里大概是因扫罗杀基遍人之故(21:1-14)。 基他音。字面意义是“两个迦特”或“两个酒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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