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警察破案流程
- 2、揭秘:现如今的社会,警察都是怎么破案的
- 3、警察如何破案
- 4、山西警方破获30年前故意杀人案,破案经过是怎样的?
- 5、警察是怎么破案的,学校有教
- 6、警察是怎么破解凶杀案的,最基本的方法是什么?
警察破案流程
【法律分析】:警察办案的具体流程包括:受理、立案侦查、移送审查起诉等。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四十三条 执行逮捕时,必须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捺指印,拒绝签名、捺指印的,侦查人员应当注明。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执行逮捕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第一百四十四条 对被逮捕的人,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逮捕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释放通知书,送看守所和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立即释放被逮捕人,并发给释放证明书。
揭秘:现如今的社会,警察都是怎么破案的
立案后,警察会想方设法找证据,找到证据就能破案了。
第五十七条 公安机关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第五十八条 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时,应当告知其必须如实提供证据。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
对于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证据,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开具调取证据通知书。被调取单位、个人应当在通知书上盖章或者签名,拒绝盖章或者签名的,公安机关应当注明。必要时,应当采用录音或者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内容及取证过程。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接受或者依法调取的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勘验笔录、检查笔录等证据材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第六十一条 收集、调取的物证应当是原物。只有在原物不便搬运、不易保存或者依法应当由有关部门保管、处理或者依法应当返还时,才可以拍摄或者制作足以反映原物外形或者内容的照片、录像或者复制品。
物证的照片、录像或者复制品经与原物核实无误或者经鉴定证明为真实的,或者以其他方式确能证明其真实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原物的照片、录像或者复制品,不能反映原物的外形和特征的,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警察如何破案
现场是破案的基础。首先应该确定案发现场,然后判断案发时间,查出尸源(也就是被害人身份),了解被害人的家庭背景、联系人网络、身份地位等。然后由现场判断犯罪性质,一般为谋财害命、仇杀、情杀等。接下来就是锁定犯罪嫌疑人,然后搜集证据,排除掉几个犯罪嫌疑人,剩下的那个(或几个)再重点突破,基本上就可以确定凶手。
山西警方破获30年前故意杀人案,破案经过是怎样的?
山西警方破获30年前故意杀人案,破案经过是怎样的?
随着时代的进步,我国的刑侦能力越来越强,在互联网发达的今天,我们进入了大数据时代,这对警方破解案件也有很大的帮助。有很多案件,因为受条件限制,没能及时破解。但是我国警方对这些案件一直没有放弃。不论警察局的人换了几批,这些档案,这些文件一直是警察心病。警方破解了30年前的故意杀人案,30年会改变很多事情,但是事情的真相永远不会变。
山西警方最近破解了一起30年前的故意杀人案,30年前警方接到姬某家人的报警,趁被害人已经失踪两天,而且联系不上,民警立刻展开搜索,煤窑,水池深洼,山头田野都进行了地毯式的搜寻,但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据办案民警了解到,姬某是有家庭的人,他的妻子是秦某,但是两人关系不和,经常吵闹,但是秦某却与同冲的路某关系很暧昧。当警方想要找这两个人排查时,却发现此二人已经失踪。经现场勘查,找到一块女士手表和一个不完整的脚印,村民指认,该手表是秦某常带的。警方也认为姬某应该是遇害了,但是这么多年来都没有确凿的证据,更没有找到姬某的尸首,所以该案件一直被搁置。
但是随着我国技术的发展,我国的刑侦能力越来越强,高平市的公安局利用现有的技术和大数据,很快的找到了秦某和路某的轨迹。采用敲山震虎、亲情感化等战法进行政策攻心,很快,两个人就去派出所投案自首,供述了当年的罪行,并且指认了案发地点,带民警找到姬某的埋尸地点。
在挖掘尸体的这一天,还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村民都冒雨站在地里瞭望警界线。这个30年的命案真相大白了,可怜的姬某被埋在地下30年,无论如何他是无辜的。他是最起案件案件当中唯一的受害者。
虽然这起案件经过了30年,当犯罪嫌疑人被抓捕时,都已经是年过60的老人,说起这起案件,他们的都表示十分的后悔,这些年来每天都活在忏悔当中。虽然他们都已经是一些老人,但是仍然不能够逃避法律的制裁。当姬某的家人找到他的尸首时,既愤恨又高兴,他们怨恨路某和秦某保持不正当的关系,并且杀害了姬某。
他们感谢警方这么负责,在案件经过30年后,仍然还他们一个公道。我也为中国警方感到骄傲,这件事情不仅体现了我国的刑侦能力,更体现了我国警方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这是因为有这样的警方,我们的社会才能越来越安定。
警察是怎么破案的,学校有教
警察破案是将学校学习的知识与出来工作后的经验与培训共同集合的。
理论与实际要相结合,才能更好为人民服务。
警察是怎么破解凶杀案的,最基本的方法是什么?
警察破解凶杀案
现代刑侦的专业分工越来越细,涉及学科门类众多,其操作程序不但受犯罪特点、侦查工作自身特性规律的影响,也受到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的很大制约,头绪实在繁多。但是大体了解一下总会对自己的侦探事业有所帮助,最起码不会在遇事时方寸大乱
现代刑事侦查不但在具体方法手段上越来越多地加大了科学技术的成份,其操作程序、规则也大量地借鉴了系统工程理论、决策学、认知科学、对策论的一些前沿成果(虽然这些在我国还不明显,但也能看出一些端倪),而且由于刑事侦查究其本质是一种从事后去追溯事前,由结果去发现原因,由事件发掘出人的一个过程,其推理模式是回溯式的,其方法是不断逼近目标真理的假说验证排除法,其面临的主要困难也就是如何从纷繁芜杂的表象下发现事物的内在联系,如何把一个个支离破碎、真假难辨的线索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地形成一个较完整的、有关于犯罪的性质、动机、过程、手段、嫌疑人特征的假说体系!(类似于情报分析中的综合拼块方法)
一、基于此,从认知过程的逻辑角度而言,以一般典型案例的侦查为例(指须综合运用多种侦查措施、手段的专案侦查),其一般程序如下:
1、初步了解案情-----即弄明白到底出了什么事,具体说来就是对案件的下列要素作一个基本的了解:究竟是在何时、何地、由何人基于何种目的、动机使用何种工具对何种目标造成了何种后果。简称为案件的“七何要素”。这“七何要素”并不是一开始就能弄得很清楚,但它却是我们分析认识案情的方向,我们一切的工作都应当以其为目标。
2、初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各种线索,如现场痕迹、遗留物品、被害人基本情况、作案手法工具特征等,其主要方式是:
a、现场勘查:通过细致地发现、提取各种现场痕迹、遗留物证,加之广泛地运用科学手段,尽量获取有关犯罪过程、手段、工具、作案人个人体貌(身高、长相、血型、指纹、声纹、DNA分子等)、职业、经历、行为等方面特征的情况,以为下一步确定侦查方向、划定侦查范围提供依据。
b、调查访问:在现场访问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走访证人及其它有可能了解案情的各类人员,从中发现各种可能的利害关系、犯罪嫌疑人的各种特征,为下一步确定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身份提供依据。
c、广布线人,获取线索:罪犯也是人,也生活在各种现实社会关系中,他的蜕变也需要一个过程、一个空间,需要群体、“前辈”的引导,需要“道中人”提供必要的情报、工具。这就为我们特情的工作提供了广阔的天地。
3、汇总案情,综合分析,作出判断(提出假说)
这是整个侦查工作中很关键的一个环节,是确定侦查方向,制订正确侦查计划的前提。其间的方法也就是毛主席说的“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由表及里、由此及彼”将各方面掌握的情况按照“七何要素”的要求加以分类,剔除那些虚假的、重复的信息,在具备丰富办案经验的基础上(对各类相关案件的一般动机、行为过程、对象特点充分了解),提出对本案案情的若干基本假设,其核心内容主要是:本案性质、动机,犯罪过程(进入的时间、路线、主要动作等)、使用的何种工具、犯罪嫌疑人的个人特征等。
以上的若干基本假设,经过与会人员的充分问难置疑加以补充完善后,就可以作出对案件性质、基本过程、嫌疑人特点作出比较准确的判断,在此基础上就能比较客观地确定侦查方向、范围,制订侦查计划,合理地安排、分配侦查工作任务。
4、确定侦查方向、划定侦查范围,安排分配侦查力量展开进一步地具体侦查(假说的验证排除过程)
(略)
二、从实际工作的角度来看,还是以一般典型案例的侦查为例,其程序中最关键的就在于以下两个环节:
现场勘查与案情综合分析会。之所以只提出这两个环节,并不是说诸如查证、缉捕等环节不重要,(恰恰相反,正是调查、缉捕等环节的难度才构成了真实破案与推理小说中破案中最大的区别:有时你找不到人就是找不到人,取不到某份材料就一筹莫展,而不是象侦探小说里一样,碰到此类问题作者就能帮笔下的神探制造种种奇遇巧合来解决问题。